对待客户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一贯性的态度,从上至下无论总经理还是普通员工,都重视并维护客户的权益。公司始终秉承“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宗旨。以质量求生存,用诚信铸品牌,用责任维护 广东揭阳建筑施工品牌。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0.2 二级资质标准
4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40.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人,其中机电工程、通工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以后的建筑资质升级也用的到。
1.生产许可证延期要求
我们知道在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规定建筑业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没有生产许可证的是不能从事生产活动的,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在到期前需要延期。
2.安许证延期申请材料
建筑企业首先需要下载并填写《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让后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到申请系统,建筑企业需要在系统内填报申请息。
人员材料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这些都需要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3.生产许可证延期管理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部门要求不同,具体来说是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要特别注意的是,建筑企业要注意的使用期限,在到期前及时延期,如果过期而没有延期,会导致失效,那么需要重新。
随着建设工程设施建设饱和,市政公用工程也是建设企业赚钱的方向之一。 想承包市政工程,资质都逃不掉了。 因为从事市政行业需要资格证。 市政工程资质分为哪些部分?各级资质对人员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市政工程资质怎么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市政各级资质对人员的要求有何不同?
特级资质:
(1)企业经理从事工程管理十多年经验;
(2)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主持工程序列的高级职责和有一级注册建设师或注册工程师执行资质的两项以上履行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技术工作和履行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和合同额在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干事具有高级会计师职位和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注册一级建设师(一级项目经理) 50馀人。
(5)企业具有本类相关行业工程设计a级资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资质:
(1)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设师12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十馀年,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务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员30馀人,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工地管理人员50多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人员、机械人员、定价人员、劳动人员等人员齐全。
(4)经过审查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150人以上。
二级资质:
(1)市政公共工程专业注册建设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务或市政公共工程一级注册建设师执行资格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员15人以上,专业齐全。
(3持岗位的工地管理人员超过30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人员、机械人员、定价人员、工人等人员齐全。
(4)经过评审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75人以上。
三级资质:
(1)市政公共工程专业注册建设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责和市政公共工程注册建设师执行资格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责8人以上。
(3)持有岗位的工地管理人员15人以上,施工人员、质量人员、人员、机械人员、定价人员、劳动者等人员齐全。
(4)经过评审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30人以上。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立师)达到该级资质两级以上标准的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
建筑施工生产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的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确保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生产,及时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生产评估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管理和技术支持措施。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应与分包企业签订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检查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生产管理能力。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够履行职责,应当责令其进行更正,并在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应记录在公司和项目管理文件中。
二、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资质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权负责项目的生产管理,建立项目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实施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生产成本的有效利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工程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施工现场事故的隐患,隐患的调查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档案中,报告并进行现场救援。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的负责人应定期评估分包企业的生产管理。
三、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企业生产管理组织的人员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的生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在建项目,并将其记录在企业管理文件。
项目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监督高风险子项目专项施工计划的建设,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生产管理机构,检查和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