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以设计、生产,销售为主的专业生产厂家,主要生产各种规格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复合
管、不锈钢/镀锌复合管、纯不锈钢管、圆管、方管、矩型管、型管等管材及各种金属构件、金属制品
、工位器具的加工、安装等业务。
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 的售后服务,已成为多家大型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和大型汽
车生产厂家的 合作伙伴。公司拥有整套的机械加工设备,各种焊接设备等,能够自行设计,开发各
种金属材料和五金产品,能够满足市场各个企业的需求,提供安装、调试、物流配送的完善服务,设计
和生产制作方面具有极强的生产加工能力及优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竭诚为用户提供各
种产品加工和技术服务。
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目标,竭诚欢迎新老用户咨询、洽谈、合作,共谋发展。
桥梁上的栏杆的尺寸应满足栏杆高度的相关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一)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 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 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 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 起计算。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 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 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11m。
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始终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我们深知 湖南益阳灯光护栏产品质量的优劣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为此我们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从原材料进厂开始,对生产环节中各工序进行了质量跟踪把关,保证出厂的每件 湖南益阳灯光护栏产品合格,通过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过程控制以及采取纠正与措施的自我完善机制,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使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不断加强, 湖南益阳灯光护栏产品质量水平逐步提高,一年一个新台阶。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重合同、守用、质量、用户至上”为服务宗旨,并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并 “质量、服务、誉AA”企业称号、“建材产品”、“优质建材产品”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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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锈钢复合管符合 GB/T 18704-2008 标准,严格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与设计复合管,产品质量过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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