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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慧达ISO9000认证有限公司拥有技术研发队伍、雄厚的技术创新和 内蒙古赤峰HACCP认证产品开发能力:拥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先进的检测手段、雄厚的实力。我们本着求是创新开发进取团结奋进的精神,以振兴民族工业为己任、在广泛的 内蒙古赤峰HACCP认证领域里,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深圳ISO认证机构 设计和开发,在GB/T19000-2016中的定义是“将对客体的要求转换为对其更详细的要求的一组过程”。客体的定义是“可感知或可想象到的任何事物”,示例有:产品、内蒙古赤峰同城服务、内蒙古赤峰同城过程、内蒙古赤峰同城人员、内蒙古赤峰同城组织、内蒙古赤峰同城体系、内蒙古赤峰同城资源。设计和开发的英文是“design and development”,其中development 包含发展、内蒙古赤峰同城进化的意思,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包含有“转化、内蒙古赤峰同城进一步细化、内蒙古赤峰同城具体化”的要求。
深圳ISO9000认证机构 客户提供样品、内蒙古赤峰同城图纸或其它与预期交付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输入性材料,都需要转化、内蒙古赤峰同城进一步细化、内蒙古赤峰同城具体化为适用于本企业的产品要求(产品图纸、内蒙古赤峰同城配方、内蒙古赤峰同城采购物资和采购要求、内蒙古赤峰同城工艺和质检、内蒙古赤峰同城包装防护、内蒙古赤峰同城使用的条件等),企业通常需要提供样品或模型,向客户展示将来提供给客户的是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并得到顾客的事先认可,或随项目进展持续地认可。这些经营活动体现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管理原则,以及企业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
深圳ISO14000认证机构 实践中,企业如要删减Q8.3章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深圳ISO认证公司 企业确实不存在设计和开发活动。可以表现为:没有设计和开发人员,没有设计开发项目,没有参与到产品的研制过程中去。如果存在,删减必须影响企业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如果存在部分的参与过程,如参与顾客的科研项目中的一个环节,或对顾客提供的研发结果提出变更的需求,可以考虑不要全部删减Q8.3章节,保留其中的几个条款;也可以保留整个Q8.3,毕竟,有要求但没发生,企业并没有过错,为啥一定要删减。
2) 深圳ISO10012认证机构 在合同中已经明确(或其它法定要求),企业不承担设计和开发的责任。比如说加工过程中,顾客直接控制样品的形成,并批准产品和服务形成的体系要求,也就是纯加工了,是可以删减。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少发生。通常客户会要求企业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以及服务的预期效果承担全部责任。 深圳ISO认证机构 如果要求企业提供样品确认的,企业试制样品的过程,难道不是设计和开发过程?不控制这个环节,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能良好地运行?
3) 深圳ISO50001认证机构 企业删减设计和开发,不会影响到企业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客户不在乎企业是否具备设计和开发的能力,没有设计和开发能力,不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或竞争优势。
深圳ISO45001认证机构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而宣称本企业不适用Q8.3设计和开发条款而删减它,是不能被接受的。
ISO14000认证中环境因素的识别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是基础,深圳ISO14000认证体系的其它 管理要素都是围绕它们而开展管理活动的。 深圳ISO14000认证在建立时如何有效、充分地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在实施审核时如何审查组织 在这方面的成效,也是疑问多、难把握的地方。 1、 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 深圳ISO14000认证企业往往对污染物排放关注多,对源头避免或减少污染物产生方面关注少。为 此,在设计程序、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产品及其包装设计、工艺设计、原材料选用、能源 资源消耗、运输仓储、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固体及液体废弃物管理、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排放、产 品使用、服务及废弃等环节中可能产生有害或有益环境影响的因素。充分领会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法的 思想以及工艺过程分析法的思路。 2、 异常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 深圳ISO14000认证的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环保设备齐全先进,控 制手段得力,各种污染物终均远低于适用排放标准得到排放。 ISO14001标准"环境因素"定义及"4.3.1环境因素"条款中均要求确定现实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即应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运行状态下发 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针对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实施相关程序时可考虑将正常状态 下低于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作为一般环境因素,但同时必须考虑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时、定期维修时 、人为失误时、生产过程中超量产生污染物时等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严重环境影响。简单 的方式是对进入环保装置之前或生产装备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状态进行重要性评价。以上所述适用于 对可用强度、浓度、总量、速率、数量等方式实施限制的环境因素的评价,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 噪声等。 无论对于生产装置口还是环保装置口,应分别对具体污染因子进行评价。 3、 废弃物、能源、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方面的重要环境因素 废弃物(或使用能源的装置或有毒有害化学品)在任何一个企业里一般都是种类繁多,在识别和 评价环境因素时,是分别逐一进行,还是作为一个问题统一提出,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若从 有效实施环境管理出发,可做如下考虑: a. 废弃物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具体地明确各种废弃物; 2) 有关废弃物处置、废弃物防治的法规不象污水噪声大气防治法规对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 种意义上,随意处置100kg或100吨废弃物并无本质区别。鉴此,一般地可将废弃物处置定义为一个重 要环境因素,具体实施控制时则必须将它们合理分类分别合法处置。 3) 关于废弃物削减,宜对各类废弃物产生量实施重要性评价,可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废弃物 产生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 并对它们实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 能源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具体地确定各类消耗能源的设施、装备及活动。 2) 将"能源消耗"整体地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实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 同时对各种装置的单台或单类的能源消耗进行重要性评价,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装置的能 源消耗"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 4) 资源、材料消耗可与能源消耗同样对待。 c. 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 1)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具体地明确使用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 2) 定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的火灾、水灾、泄露事故等紧急状况" 为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 对各种物品的使用量进行评价,定义"大于等于某数值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为重要环境因 素,考虑替代或削减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 "含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物质)如哈龙1211灭火器、R12等为制冷剂的空调系统、含多氯联苯 变压器等的使用"均应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加强装置维护管理,并着手研究和寻找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