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期从事 安徽合肥处理服装厂下脚料等产品的销售工作。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管理方法及企业经验与国内市场发展具体实际相结合,为企业提供的设计方案,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力,实现企业快速稳定的发展。公司人才结构合理,为了开发出真正适合企业需求的产品,紧密跟踪国内前沿行业方面的技术和行业发展特点,不断优化产品,令用户得到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投资回报。我们信奉“诚信为本、用户至上”的宗旨。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以客户的需求为标准、以先进的技术为依托、以科学的管理为基础,竭诚为用户提供各种产品加工和技术服务。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目标,竭诚欢迎新老用户咨询、洽谈、合作,共谋发展。
1日,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组织的,北京化工大学、巨化集团公司、苏州海基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硫酸工业尾气二氧化硫超重力法深度脱除与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技术”科技成果鉴定会在衢州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舒兴田、金涌, 科技部、硫酸协会、相关院校有关领导和专家等参加鉴定会。 经过现场考察了解、技术报告讲解、技术应用用户报告以及专家提问质疑等相关程序后,专家鉴定组成员经过严谨周密的评审讨论后认为,此次成果鉴定提供的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该项技术在国内首次工业化应用后,实现了尾气硫资源化利用,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是一种增效、低能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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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覆盖约50%成本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的对象是非居民厨余垃圾,主要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
根据成本调查,2019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平均成本为563元/吨,考虑税费及合理收益后,价格约594元/吨。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本次价格调整方案合理控制了调价水平,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300元/吨,覆盖约50%的成本。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可按照重量计量收费,也可按照收集容器容积计量收费,吨桶折算参考标准为0.9吨/立方米。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是缴费主体,垃圾运输单位是收费主体,双方按照厨余垃圾产生量和政府定价(300元/吨,120L桶33元/桶)收缴处理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处理费结算方式,可采取先按往年产生量预收费用,再按照实际产生量“多退少补”,或结转到下一年度。
、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先行试点
按照 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在计量收费执行一段时间后,、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试点实行定额管理,餐饮服务企业等其他非居民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定额标准以历史产生量为基础,综合考虑餐饮类型、就餐规模、垃圾减量目标等因素核定。实施定额管理的非居民单位执行差别化收费,实际垃圾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实行加价,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差别化收费对非居民单位的影响,主要与其实际垃圾产生量有关,产废量大的增支相对较大,产废量小的增支相对较小,有利于引导非居民单位采取控水控杂等垃圾减量措施。
例如,某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产生量定额标准为100吨/年,若该单位实际厨余垃圾产生量为40吨(低于其定额标准50%),则按200元/吨的标准缴纳厨余垃圾处理费;若该单位实际厨余垃圾产生量为80吨(在定额标准50%-之间),则需按300元/吨的标准缴纳厨余垃圾处理费;若该单位实际厨余垃圾产生量为120吨(超过其定额标准),则100吨以内(含)按300元/吨计算,超过定额标准的20吨按600元/吨计算。
释疑:非居民单位可采取哪些措施实现厨余垃圾减量节费?
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实行“点对点”直收直运,由专用运输车辆从非居民单位巡回收集后直接运至专门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含水含杂量高,根据典型调查,非居民厨余垃圾含水含杂率约70%,这既给垃圾运输带来压力,又给后期环保处理增加了难度。非居民单位若能主动采取控水控杂措施,就会取得显著的垃圾减量提质效果,对减轻运输及处理设施运行压力也有明显作用。
非居民单位要对就餐消费者加强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餐饮消费观念,适度点餐、节俭就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坚决抵制餐饮浪费;采取措施对厨余垃圾进行控水控杂,沥干厨余垃圾水分,沥水要经隔油设施处理后再排到污水管道, 限度减少厨余垃圾中的油脂、水、杂质,提高垃圾纯度。有条件的单位可采购净菜及半净菜,推行净菜上市进厨,或由中央厨房统一加工配送,提高厨房剩余食材利用。具备场地条件的,可在辖区环卫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二、工业固废处置开展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局聚焦危废处置能力缺口、基层监管手段薄弱等“短板”,按照“消存量、控增量,提能力、辟渠道,强监管、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在产生源头和处置末端两手发力,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提高建设和运行水平,努力实现废物产生、收集、处置全链条有效衔接。(一)践行绿色发展,做好固废源头消减。设置项目固废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固废产生量和处置去向,做到三个“一律不批”,即:本地区无相应处置能力的项目一律不批,新增危废量本地区不能协调处理的一律不批,危废产生量过大的项目一律不批。“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否决涉及危废产生量大的项目15个。每年对不少于100家产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将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消减纳入清洁生产重要审核内容,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规范固体废物处置。